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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壁市中心】赤壁市高新创业园区升级改造项目EPC总承包(CBZX-202212FJ-061001001)招标公告[文件下载已截止]
发布时间:2022-12-20 23:35浏览:次
第一章 招标公告
赤壁市高新创业园区升级改造项目EPC总承包(CBZX-202212FJ-061001001)招标公告 |
招标编号:CBZX-202212FJ-061001001 |
1.招标条件 |
本招标项目赤壁市高新创业园区升级改造项目EPC总承包已由赤壁市发展和改革局以2206-421281-04-05-657412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赤壁市高新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赤壁市高新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省卓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项目概况 |
建设地点:赤壁市高新区长山路1号
建设规模:该项目用地总面积66225.36平方米(折99.3375亩),已建成厂房总建筑面积75637.55平方米。项目计划对区域内厂房进行改造升级。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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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招标范围:赤壁市高新创业园区升级改造项目EPC总承包
标段划分:/
计划工期:7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01-23 合同估算价:7205.9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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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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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施工方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方须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牵头人须由施工方担任,联合体所有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 联合体牵头方需在赤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注册并办理 CA 数字证书获取招标文件,其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宜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办理。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1。
3.4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的资质条件、能力、财务要求、信誉要求、项目经理资格及其他要求见招标公告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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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咸宁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手机CA(标证通)或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2年12月21日至2022年12月26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CA(标证通)或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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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01月12日 10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CA(标证通)或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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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
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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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9.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赤壁市高 新产业投 资集团有 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湖北省卓 华工程造 价咨询有 限公司 |
地址: |
赤壁市经 济开发区 三楼(中 伙村七组 ) |
地址: |
赤壁市银 轮大道富 源地小区 门口右侧 办公楼 |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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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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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饶昭 |
联系人: |
邓伟涛 |
电话: |
15572022656 |
电话: |
18071269516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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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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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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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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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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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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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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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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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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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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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20日 |
附录: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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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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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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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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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方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设计方须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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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投标的,负责设计部分的联合体成员无需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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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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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2020年、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财务不得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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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方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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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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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近五年(从投标截止日向前推算)完成一项合同金额 3000 万元及以上建筑工程施工业绩和承接过1个单项投资额 3000万元及以上建筑工程设计业绩或1个单项合同金额 3000 万元及以上建筑工程 EPC 总承包项目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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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施工业绩须提供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如有),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设计业绩须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业绩认定时间以设计合同时间为准。
3、EPC 总承包项目业绩须提供总承包合同、中标通知书,业绩认定时间以总承包合同时间为准。
4、如为联合体投标施工方提供施工业绩,设计方提供设计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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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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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提供承诺)
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提供承诺)
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提供承诺)
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提供承诺)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承诺)
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无在公示的失信被执行人;(提供承诺)
7、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信息平台” (www.hbcxpt.cn)未被列为重点监察对象;(提供承诺)
8、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方)或设计负责人(设计方)、技术负责人(施工方)没有行贿犯罪行为(提供承诺函);
9 、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和第1.4.4项规定的不得存在的情形。(提供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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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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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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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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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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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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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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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备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2)注册建造师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3)联合体投标的,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担任,负责本标段实施过程中的协调管理;(4)项目经理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经理,并承诺如中标后只承担本工程(提供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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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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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在投标人处注册执业或岗位登记,且养老保险缴费单位应是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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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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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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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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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在投标人处执业或岗位登记,且养老保险缴费单位应是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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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技术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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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派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或中级及以上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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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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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在投标人处注册执业或岗位登记,且养老保险缴费单位应是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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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促进建筑业发展的意见(咸政规(2017)8 号)第六条(二)“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进一步完善项目经理违法违规行为记分制度,强化对注册人员的执业过程监管,在招投标环节不再强制要求提交除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以外的现场专业管理人员岗位证书,对项目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履职行为进行事中事后监管”的要求,在招标文件中不再强制要求提交除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以外的现场专业管理人员岗位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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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段(包)不再强制要求提交除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以外的现场专业管理人员岗位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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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