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徐海蓉未按时参加评标差错行为的公示
2024年3月29日,徐海蓉(工作单位:通山县交通运输局)在咸安区汀泗桥镇聂家村案戴线改建工程(编号:XAZX-202403GL-005001001)评标活动前存在“参加评标无故迟到30分钟以上的”的差错行为。
依据咸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印发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在工程建设、政府采购、农村产权、土地交易、国有资产项目评标活动中差错行为公示办法(试行)》,现予以公示。
咸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