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 34号)、《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国市监反垄规[2021]2号)等有关规定,现就《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机构进场服务差错行为公示办法(试行)等三个办法的通知》征求意见。如认为本政策措施存在违反《反垄断法》、《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含有排除或限制市场竞争的内容,请于2022年4月4日前向本单位提出。
联系人:江宁 联系电话: 0715-8068300
邮箱:26304499@qq.com
通讯地址: 咸宁市咸安区青龙路青龙大厦三楼咸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