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安区三元社区段部、铁路大楼小区、二线队小区及站北路小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EPC)评标结果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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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XAZX-202009FJ-02500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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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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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安区三元社区段部、铁路大楼小区、二线队小区及站北路小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EPC)于 2020.09.02 日在咸安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发布招标公告/发出投标邀请书,2020.09.30日在咸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并于2020.09.30完成评标工作。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咸安区三元社区段部、铁路大楼小区、二线队小区及站北路小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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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评标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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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AZX-202009FJ-025001001 | ||||||||
名次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湖北桂乡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湖北省荣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湖北顺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元/%) | 设计费费率:42.40%;建安工程费费率:92.20% | 设计费费率:42.02%;建安工程费费率:91.07% | 设计费费率:43.48%;建安工程费费率:93.50% | |||||
质量目标(如有) |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 |||||
工期 | 180 | 180 | 180 | |||||
投标人资质证书(如有)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证书编号:D142038463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证书编号:D242042678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证书编号:D242005160 | |||||
投标人安全生产许可证(如有) | (鄂)JZ安许证字【2014】009719-1/2 | (鄂)JZ安许证字【2014】009351-2/2 | (鄂)JZ安许证字【2006】000168-1/2 | |||||
拟派项目经理姓名、执业资格名称、专业、级别及证书编号(如有) | 耿红涛;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编号:鄂242070807566 | 沈阳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编号:242121222092 | 梅亚东;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编号:鄂242060801072 | |||||
类似项目业绩信息 | 1、咸宁市反腐倡廉教育中心办案业务技术用房二期工程;2、咸 | 1、咸宁(汽车)文化广场一期工程;2、咸宁海威船舶与 | 1、咸安区向阳湖镇宝塔小学食堂、运动场及校门围墙等配套 | |||||
安区横沟中学(原横沟高中)学生宿舍、教学楼改扩建工程;3、湖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警察总队麻城大队营房;4、咸宁市阳光威娜国际名仕广场;5、香山墅壹号住宅小区一期建设工程;6、咸安区龙潭新社区一期建设工程(棚户区改造);7、福临天下二期8号楼。 | 海洋工程高新复合材料研究生产测试基地;3、湖北世丰汽车内饰有限公司办公楼及厂房工程;4、湖北故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新厂区;5、咸安区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工程二标段。 | 附属工程;2、桂乡苑居住小区(1-3栋、5-9栋)住宅楼;3、咸宁市咸安区粮食仓储物流中心建设项目;4、咸安区粮食仓储物流中心项目二期工程;5、咸宁市咸安区南门中学改扩建(含东门小学)项目;6、咸安区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工程一标段。 | ||||||
获奖信息 | 1、咸宁市反腐倡廉教育中心办案业务技术用房二期工程(省建筑结构优质工程);2.咸安区龙潭新社区一期建设工程(棚户区改造)(全国优质工程);3.2017年度全市勘察设计行业先进单位;4.2019年度优秀建筑设计项目二等奖(南门中学改扩建)。 | / | 1、咸宁市咸安区南门中学改扩建(含东门小学)项目(咸宁市建筑建构优质工程);2、咸宁市咸安区粮食仓储物流中心建设项目(咸宁市建筑建构优质工程);3、2017年度全市勘察设计行业先进单位;4、优秀建筑设计一等奖(咸宁市党校综合报告厅改建项目)。 | |||||
其它 | 企业、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在新冠疫情防控中贡献突出且受到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民政府或防疫指挥部表彰 | 企业在新冠疫情防控中贡献突出且受到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民政府或防疫指挥部表彰 | 企业在新冠疫情防控中贡献突出且受到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民政府或防疫指挥部表彰 | |||||
三、公示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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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为2020.10.10至2020.10.13(北京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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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异议与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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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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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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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 标 人:咸宁市咸安区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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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咸安区银桂路18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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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邓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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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传真):134769188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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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星晨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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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咸宁市温泉塘角路1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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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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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传真):0715-81335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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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行业主管部门:咸安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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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咸安区金桂路9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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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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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传真):0715-83189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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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咸安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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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咸安区金桂路9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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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何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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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传真):0715-83133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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