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政府采购计划备案文号:421202-2022-00845
原公告的项目编号:XAZX-202212ZC-098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2年度咸安区高桥镇全域国土综合整治项目前期测量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12月14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招标文件第四章 ,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三、评标标准,3.1资格审查标准,
序号 |
资格要求 |
评审因素 |
|
1 |
资格性审查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提供上一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原件的扫描件(本年度新成立公司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月财务状况报告原件的扫描件)。 |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提供书面声明或相关证明材料。 |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
提供2022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缴纳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 |
||
主体信用记录 |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 tchina.gov .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 p.gov.cn)等渠道查询的主体信用记录,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
投标关联 |
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
||
前期服务 |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
||
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
投标人在参加此次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
||
无行贿犯罪记录 |
投标人近三年来没有行贿犯罪记录(可自行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必须能反映到投标人,查询落款时间自本项目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证据留存方式为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
中小企业声明函 |
根据财库【2020】46号文要求,本项目投标人需提供本单位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
更正为:
序号 |
资格要求 |
评审因素 |
|
1 |
资格性审查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提供上一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原件的扫描件(本年度新成立公司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月财务状况报告原件的扫描件)。 |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提供书面声明或相关证明材料。 |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
提供2022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缴纳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 |
||
主体信用记录 |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 tchina.gov .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 p.gov.cn)等渠道查询的主体信用记录,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
投标关联 |
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
||
前期服务 |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
||
资质要求 |
具备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且专业类别中包括工程测量和摄影测量与遥感。 |
||
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
投标人在参加此次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
||
无行贿犯罪记录 |
投标人近三年来没有行贿犯罪记录(可自行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必须能反映到投标人,查询落款时间自本项目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证据留存方式为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
中小企业声明函 |
根据财库【2020】46号文要求,本项目投标人需提供本单位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
更正日期:2022年12月15日
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咸安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
1.采购人(招标人)信息
名 称:咸宁市咸安区国土整治局
地 址:咸宁市咸安区金桂路139号
联系方式:0715-83865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黄冈市宏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咸宁市温泉三号桥教院巷1号10栋201室
联系方式:17707155177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招标人)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0715-8386559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漆女士
电 话:177071551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