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原招标文件中“投标一览表”投标报价单位为:%
现更正投标报价单位为:元
若投标单位按照原单位“%”报价仍然视为有效,此条款不作为废标条件。
本更正公告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更正公告与招标文件表达不一致之处,请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特此公告!给各潜在供应商带来不便,敬请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