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咸安区2018年度贷地方政府债券资金补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澄清文件
各潜在投标人:
招标文件中关于业绩的澄清:
“同类工程”在招标文件中,指单项合同金额在310万元及以上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意思是:单项合同金额在310万元及以上的1、新增千亿斤粮食产能规划田间工程建设项目;2、省财政厅安排的农业综合开发农田土地治理项目资金;3、省国土资源厅安排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项目资金;4、省水利厅安排的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中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项目;5、省农业厅安排的新增千亿斤粮食产能工程的高产创建项目。
“类似工程”在招标文件中,指单项合同在310万元及以上的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或农业综合开发工程低丘岗地整治工程修改为:单项合同在31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
其他内容不变。给各投标人造成的不便,尽请谅解!
咸安区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