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澄清通知
至各潜在投标人:
经研究,对咸安区双溪桥镇工业孵化园建设项目(一期)(项目名称) XAZX-202208FJ-014001001(招标编号)咸安区双溪桥镇工业孵化园建设项目(一期)EPC(标段/包名称)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
因“信用中国”和“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信息平台”网站升级或改版现对招标文件中所涉及的投标人需提供的信誉要求相关内容进行如下澄清:本招标文件中所有提到的“失信惩戒信息”全部修改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信息平台”网站“黑名单”查询修改为“重点监管对象”,其他内容不变。
投标人应时时关注“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出的澄清修改通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清修改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本澄清修改与原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次澄清修改与原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本次澄清修改为准!
以上澄清内容为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并且在本项目评标过程中不作为废标条件,故本项目开标时间不变。
特此通知!
招标代理机构:中和金磊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022 年 8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