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澄清通知
编号:XAZX-202112FJ-007001001
湖北鑫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经研究,对 咸宁高中三期提升建设工程 (项目名称) 咸宁高中三期提升建设工程工程总承包(EPC)(标段/包名称)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
招标文件,第六章 图纸、资料、工程量清单(如有)中投标单位报价清单分项价格偏差记分表(价格清单)的:总投资最高限价下浮12%的参考值“9605.85万元”修改为“9678.80万元”;二、工程建设其他费中:“最高限价1186.98万元”和“下浮12%的参考值1044.54万元”修改为“最高限价134.074万元”和“下浮12%的参考值122.55万元”。以上澄清内容为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在本项目评标过程中不作为废标条件,故不延期。
其他内容不变,特此函告。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下载查阅本项目澄清文件。
招标人:咸宁市咸安区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 12月 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