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安区双溪商贸服务区(一期)建设项目EPC总承包项目澄清公告
各投标人:
经研究,对咸安区双溪商贸服务区(一期)建设项目EPC总承包项目(项目名称) XAZX-202010FJ-002001001(招标编号)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
更正信息
1、原招标文件中:
评分项,商务评审-5.三大体系认证:投标人同时具有ISO质量管理体系、ISO环境管理体系、OHSAS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证书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须得供上述3个证书复印件)
现修改为:
投标人同时具有ISO质量管理体系、ISO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证书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须得供上述3个证书复印件)
2、原招标文件中:
评分项,商务评审-6.奖项:投标人自2015年10月1日至今(以获奖证书颁发时间为准)承担的设计工程,获得过国家级钢结构设计金奖的,每项得1分;本项最高得4分。
现修改为:
投标人自2015年10月1日至今(以获奖证书颁发时间为准)承担的设计工程,获得过国家级钢结构设计金奖得4分,获得过省级钢结构设计金奖得2分。
3、原招标文件中:
专用条款第14条:14.1 合同总价和付款 --14.1.1 合同总价
本工程建安工程费投标下浮率为 3 %(“投标下浮率”为建筑安装工程费中标价与招标文件中最高限价相对应费用之间的优惠比率(其它处均同此解释),下浮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现修改为:
本工程建安工程费投标下浮率为 %(“投标下浮率”为建筑安装工程费中标价与招标文件中最高限价相对应费用之间的优惠比率(其它处均同此解释),下浮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4、原招标文件中:
专用条款第14条:14.2 担保--14.2.1 履约保函
承包人提交履约保函的格式、金额和时间: 在签订合同前以现金或保函形式提交,履约保函的金额为合同暂定总价的 10% 。
现修改为:
承包人提交履约保函的格式、金额和时间: 在签订合同前以现金或保函形式提交,履约保函的金额为合同暂定总价的 5% 。
开标时间及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延期至2020年11月27日上午8时30分整。
招标文件中与本澄清修改通知不一致的,以本澄清修改通知为准,其它内容不变。
招 标 人:湖北楚天高速咸宁有限公司
地 址:咸宁市咸安区淦河大道110号
联 系 人:刘思思
电 话: 18871419660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云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咸宁市水木岚庭小区12幢206室
联 系 人:徐工
电 话:13545597988
2020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