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资源与产权交易公告
项目编号: 421202001C25090001
受咸宁市咸安区温泉街道办事处泉塘社区居民委员会 委托,咸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决定对泉塘社区原建筑公司综合楼一楼9个档门面整体对外出租项目进行交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共1 个标段,标段位置见草图。
标段1:位于温泉银泉大道663号综合楼,面积约400平方米,租期8年,第一年至第三年租金14.5万元/年,第四年至第五年租金14.7万元/年,第六年至第八年租金14.9万元/年,八年总租金不低于壹佰壹拾柒万陆仟元整(¥:1176000.00元),报名费0.00元,保证金11760.00元。
二、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及地点:2025年9月15日08时30分- 2025年9月19日17时00分在 咸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网上 报名。
2、交易时间及地点:2025年9月23日10时00分在 咸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B-428室 交易。
三、标的咨询
即日起接受咨询,自行看样。联系人:吴定海 ,联系电话:13972840203 。
四、注意事项
1、报名时请携带身份证件原件及相关资料,需填写《湖北省农村产权交易意向流入方承诺书》。保证金两种缴款方式如下:①线上缴款:在湖北农村资产交易管理信息平台--会员端报名缴款单内生成的账号进行在线转账缴款(不支持微信和支付宝转账)。②线下缴款:保证金缴至咸宁市咸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账户:42050169600809888888,开户行:建行咸宁咸安支行)内,并注明缴款事由。保证金不计利息。
2、报名者请携带身份证件原件,报名费及保证金缴款凭证参加交易,未报名者不得进场参加交易。
3、报名结束后,如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交易采用网络公开竞价方式;如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由交易机构组织交易双方公开协商。
4、交易开始15分钟后,意向受让方未进场参加交易的,按弃权处理。
5、项目成交后,受让方的保证金抵缴成交款,未成交者退还保证金。
6、受让方须于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 30 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否则保证金转为违约金,标段重新发包。
7、在项目交易过程中,如发现串标等违规行为,违规者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8、本公告在咸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xnztb.xianning.gov.cn:81/xiananqu/)、咸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xnggzy.cn)/及湖北农村资产交易管理信息平台同时发布。
报名联系人: 张女士 ,联系电话: 0715-8126725 。
咸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盖章)
2025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