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安区农村产权交易公告
项目编号:421202200N23100001
受咸安区大幕乡井头村村民委员会委托,对 大幕乡井头村光伏发电建设项目 进行交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共1 个标段。
标段1:在井头村建设200KW光伏电站,详见项目工程量清单。
最高限价:小写1039939.11元,大写壹佰零叁万玖千玖佰叁拾玖元壹角壹分,报名费0.00元,保证金0.00元。
二、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及地点: 2023年 10 月 31 日08时30分 - 2023年 11 月6 日17时00分 在 湖北建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咸宁市咸安区长安大道100号原大畈宾馆3楼)报名(节假日除外)。
2、交易时间及地点: 2023年 11 月 13 日09时00分 在 咸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咸安区财政局附楼3楼) 交易。
三、看样咨询
即日起接受咨询,自行看样。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13476890488 。
四、注意事项
(一)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招标投标活动前三年内(不足3年按公司成立时起算),无行政主管部门处罚记录的声明;
6、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正在公示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未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信用信息”重点监管对象中;
7、供应商必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资质、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获取要求:1、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以下复印件:(1)营业执照;(2)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资质、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需填写《湖北省农村产权交易意向投标方承诺书》和《湖北省农村产权交易授权委托书》《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事前信用承诺书》(需加盖公章和法人私章)到现场报名。
2、报名者请携带身份证件原件参加交易,未报名者不得进场参加交易。
3、报名结束后,如产生三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投标方,交易采用 竞争性磋商 方式;如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投标方,由交易机构组织交易双方公开协商。
4、交易开始后,意向投标方未进场参加交易的,按弃权处理。
5、中标方须于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 30 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
6、本公告在湖北省农村资产交易管理信息平台和咸安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站http://nyt.hubei.gov.cn/nczcjy/,http://xnztb.xianning.gov.cn:81/xiananqu/及 咸安区大幕乡财政所和咸安区大幕乡井头村村民委员会及项目基地同时发布。
报名联系人: 王宏俊 ,联系电话: 1897181797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