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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安区中心】咸安区桂花镇丰厚采石场等7个矿山生态修复工程(调整版)咸安区桂花镇丰厚采石场等7个矿山生态修复工程(调整版)(XAZX-202310QT-014001001)招标公告[文件下载已截止]
发布时间:2023-10-25 19:28浏览:次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咸安区桂花镇丰厚采石场等7个矿山生态修复工程(调整版)咸安区桂花镇丰厚采石场等7个矿山生态修复工程(调整版)(XAZX-202310QT-014001001)招标公告 |
招标编号:XAZX-202310QT-014001001 |
1.招标条件 |
本招标项目咸安区桂花镇丰厚采石场等7个矿山生态修复工程(调整版)已由咸宁市咸安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咸安发改审批字(2023)38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咸宁市咸安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咸宁市咸安区桂裕资源循环科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和金磊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项目概况 |
建设地点:咸安区桂花镇
建设规模:对咸安区桂花镇丰厚采石场等7个矿山生态进行修复,包含修整工程、土壤重构、排水工程、支挡工程、植被重建等,本次规划范围总用地面积为2007亩。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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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招标范围:以施工图纸作为施工工艺参考,实际工程量为财评后的工程量清单的工作内容。修复工程严格按照发包人的施工要求进行实施,实际工作量由发包人、承包人、设计方、监理方共同认定。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54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11-24 合同估算价:11186.4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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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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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独立的法人实体;具备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甲级资质;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招标人按标段择优选择中标人。
3.4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其资格条件、财务要求、业绩要求、信誉要求、项目经理资格及其他要求详见本章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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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咸宁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手机CA(标证通)或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10月26日至2023年10月30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CA(标证通)或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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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17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CA(标证通)或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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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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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9.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咸宁市咸 安区桂裕 资源循环 科技有限 公司 |
代理机构: |
中和金磊 工程咨询 集团有限 公司 |
地址: |
咸宁市咸 安区咸安 经济开发 区通江大 道57号 |
地址: |
咸宁市温 泉办事处 黄畈村五 组 |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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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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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陈乾斌 |
联系人: |
曹女士 |
电话: |
13450088293 |
电话: |
15327824695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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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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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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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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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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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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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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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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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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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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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25日 |
附录: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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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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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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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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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独立的法人实体;具备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甲级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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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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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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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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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近五年完成过1项单项合同价≥5000万元合同金额的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指:矿山生态修复工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或边坡治理工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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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需提供中标公示截图、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以施工合同时间至开标时间为准的五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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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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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无在公示的失信惩戒信息;7.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信用信息”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8.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9.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第 1.4.3项和第 1.4.4项规定的不得存在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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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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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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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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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经理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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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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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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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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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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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工程地质或环境地质或相关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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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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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促进建筑业发展的意见(咸政规(2017)8号)第六条(二)“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进一步完善项目经理违法违规行为记分制度,强化对注册人员的执业过程监管,在招投标环节不再强制要求提交除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以外的现场专业管理人员岗位证书,对项目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履职行为进行事中事后监管。”的要求,在招标文件中不再强制要求提交除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以外的现场专业管理人员岗位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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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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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不可以相互兼职。
2.均应当在投标人处注册执业或岗位登记,且社会保险缴费单位应是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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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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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配置合理、品种齐全,可以充分满足本标段(包)施工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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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 投标人拟委任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投标人拟委任的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1)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2)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 2. “在所投标段(包)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包)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包)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记录,并可在“下载情况查询”中查看,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包)招标文件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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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