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安区温泉幼儿园迁建项目(EPC)(XAZX-202201QT-001001001)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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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XAZX-202201QT-00100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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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咸安区温泉幼儿园迁建项目(EPC)已由咸安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咸安发改审批字〔 2022〕1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咸安区温泉幼儿园,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 100.0%,招标人为咸宁市咸安区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咸宁征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咸安区温泉办事处斜对面 建设规模:拟迁建的咸安区幼儿园温泉幼儿园规划用地面积 7578.12m²(约 11.37 亩),总建筑面积为6316.78m²,建设内容主要包括:1、新建教学楼2栋,总面积3583.98m²,其中1号楼1774.19m²,2号楼1809.79m²;2、新建综合楼面积2677.6m²,门卫室55.2m²;3、购置安装相关设备,同时配套建设相关附属设施。 其他: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省市设计规范、条 例要求, 并通过图审,符合发包人相关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 合现行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合格”标准及发包人相关 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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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本工程是在项目初步设计批复完成后进行的 EPC 总承包招标。 包含初步设计范围内全部内容的工程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等。 1.工程设计是指:包括且不限于本项目施工图设计、设计跟踪服务、配合专家评审以及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工程规模的调整及各种变更设计,并参与各个环节的验收。 2.工程采购是指: 建筑安装工程建设所需要的一切与该项目相关的材料、设备等。 3.工程施工是指: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范围和招标人审核通过的施工图进行施工,直至竣工验收,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标段划分:咸安区温泉幼儿园迁建项目(EPC)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2-02-16 合同估算价:2779.59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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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投标人应做出驻场跟踪 设计服务的承诺。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派专人驻场跟踪设计服务,否则视为违约,追究 相应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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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投标人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具备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足够资产并在人员、设 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具有该工程的设计、施工、管理建设 等相应能力。
2.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若为联合体投标,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担任,并负责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管理。(2)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3)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其它要求:投标人应做出驻场跟踪 设计服务的承诺。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派专人驻场跟踪设计服务,否则视为违约,追究相应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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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咸宁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2年01月11日至2022年01月17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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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02月09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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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 ||||||||||||||||||||||||||||||||||||||||||||||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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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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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1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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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 附件: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咸安区温泉幼儿园迁建项目(EPC)
备注:1. 投标人拟委任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投标人拟委任的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 视为未担任其他在施 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 ( 1)同一 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 ( 2) 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 ( 3) 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 120 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 2. “在所投标段(包) 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包) 投标的, 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包) 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电 子交易平台”将予以记录,并可在“下载情况查询”中查看, 该记录作 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包)招标文件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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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