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咸安区向阳湖镇废弃垃圾填埋场污染地块治理与修复技术应用试点项目EPC总承包咸宁市咸安区向阳湖镇废弃垃圾填埋场污染地块治理与修复技术应用试点项目EPC总承包(XAZX-202012QT-001001001)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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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XAZX-202012QT-00100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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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咸宁市咸安区向阳湖镇废弃垃圾填埋场污染地块治理与修复技术应用试点项目EPC总承包已由咸宁市生态环境局咸安区分局以咸安发改审批字[2020]58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咸宁市生态环境局咸安区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咸宁市生态环境局咸安区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一见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咸宁市咸安区老垃圾填埋场,位于咸安区绿山村,咸宁市经济开发区通江大道以南,武广高铁路以北。 建设规模:拟试点应用技术智力修复咸安区向阳湖镇废弃垃圾填埋场污染地块总污染土壤面积8230㎡,其中采取原位阻断及防渗管控措施,治理污染面积6003㎡,采用表层清理、净土覆盖及安全利用等管控措施,治理污染及其周围面积2227㎡ 其他:咸宁市咸安区老垃圾填埋场为绿山村工业园垃圾填埋场,位于咸安区绿山村,咸宁市经济开发区通江大道以南,武广高铁路以北,占地面积约50亩(无明晰边界),于2008年投入使用,2013年因容积达到上限后封场,在地表种植植被生态恢复。综合前期调查及风险评估结论,本地块受到重金属污染,主要污染指标为重金属砷和铅,通过本项目开展污染土壤治理与修复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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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本工程是在项目初步设计批复完成后进行的工程总承包招标。包含初步设计范围内全部内容的工程设计、施工、设备采购。 标段划分:本项目为 1 个标段 。 计划工期: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1-01-15 合同估算价:1495.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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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招标范围:本工程是在项目初步设计批复完成后进行的工程总承包招标。包含初步设计范围内全部内容的工程设计、施工、设备采购。具体分述如下:
2.3.1 工程设计:包括且不限于本项目工程物探、测量、优化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驻场跟踪服务、配合专家评审以及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工程规模的调整及各种变更设计等。
2.3.2 工程施工: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范围和招标人批复的施工图进行施工,直至竣工验收,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2.3.3 设备采购:工程建设所需要的一切与该项目相关的材料、设备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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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环境工程专项(污染修复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资质: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近五年(投标截止日前五年,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完成过一项合同金额在500万元及以上土壤污染修复类的环保工程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关键页,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招投标信息网上发布平台发布的中标公示截图或省级(或全国)) 。人员要求: 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和施工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若为联合体投标,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担任,并负责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协调管理, 身份证件真实有效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2)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环境工程设计相关专业注册执业资格或中级及以上职称,身份证件真实有效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3)施工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身份证件真实有效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信誉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被责令停业;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财产没有被接管或冻结;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未被列入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黑榜警示名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书;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无不良记录查询截图。(以投标报名开始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查询结果为准,提供网页截图加盖公章)。财务要求:投标人近 3 年(2017 年、2018 年、2019 年)平均利润大于 0 元。(采用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提供即可)。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成员不超过 2 家,由施工单位牵头;②联合体成员应具有符合前款资质要求的相应设计或施工资质;③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建设施工单位、设计单位;④由牵头单位下载招标文件、提交投标保证金和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等。⑤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投标;⑥若联合体中标,须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⑦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协议各成员均需盖章,其他投标文件内容仅需牵头人盖章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其它要求:投标人应做出驻场跟踪设计服务的承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并作出承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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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咸宁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0年12月09日至2020年12月15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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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 08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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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 |||||||||||||||||||||||||||||||||||||||||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5.1.1 招标人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
时间)在“电子交易平台”上公开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
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开标。
5.1.2 招标人通过互联网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组
织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 30 分钟前,使用 CA 数字证书
登录“新点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身份(投标人)和登录
地区(咸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
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5.1.3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
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 CA 数字证书登录“新点不见面开标
大厅”,选择身份(投标人)和登录地区(咸宁市公共资源
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
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
5.2 开标程序
5.2.1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在“新点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在
线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主持人、招标人代表、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3)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文件的递交情况;
(4)公布投标保证金递交情况;
(5)投标人根据提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解
密投标文件;
(6)读取已解密的投标文件的内容;
(7)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
投标报价、项目经理姓名及其他内容,并生成开标记录;
(8)开标结束。
5.2.2 在本章第 5.2.1(5)目规定的时间内,非因“电子交
易平台”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撤回投
标文件。已解密的投标文件少于三个的,招标失败;已解
密的投标文件不少于三个,开标继续进行。
5.3 开标异议
5.3.1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过程中提出;招
标人当场对异议作出答复,并记入开标记录。异议与答复
应通过 “开标大厅”在“异议与答复”菜单以书面形式进
行。
本处所称异议是指投标人在开标过程中对投标文件提交、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程序、开标记录以及投标人和招标人
或者投标人相互之间存在利益冲突的情形等提出的质疑。
5.3.2 投标人异议成立的,招标人将及时采取纠正措施,或
者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确认;投标人异议不成立的,招标
人将当场给予解释说明。
备注:疫情期间,本次开标只有文字直播,无开标现场环
境直播;评标下浮系数抽取时可以直播系数抽取过程(如
有)。投标人具体操作详见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帮助中心-下载中心。
点击下载: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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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咸宁市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xnztb.xianning.gov.cn/xnweb/)、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网址: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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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0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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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