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AZX-201910JT-034001001
1.招标条件
本项目 S356咸安区横沟桥至通山县黄沙铺段改扩建工程(一期)施工监理(项目名称)已由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咸发改审批【2019】74 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 定额补助及地方自筹,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为 咸安区横沟桥至黄沙铺 356 省道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招标人为咸安区横沟桥至黄沙铺 356 省道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华联世纪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本项目 S356 咸安区横沟桥至通山县黄沙铺段改扩建工程(一期)施工监理(标段/包名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咸宁市高新开发区内。
2.2建设规模:本项目一期工程范围全部位于咸宁市高新开发区内,起点位于横沟桥镇白毛孙附近与武咸一级公路对接,终点位于杨畈村(杨太垴)附近。该项目路线全长5.6公里,全部利用老路改建。该项目主要采用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路基宽20米,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
2.3招标范围:本工程项目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质量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等监理工作。
2.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5计划监理与相关服务期: 1110日历天,其中: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协助工程结算审计、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全过程监理服务。
2.6监理机构:本项目设置一级监理机构,即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简称“总监办”)。
2.7监理费最高限价:115.9246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近五年(2014年10月至今)至少完成过1项壹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业绩,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的项目总监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资格;同时从事类似监理工作5年以上。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员注册,并办理 CA 数字 证书。具体操作参见《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会员网上注册指南》(网址: http://58.52.132.225:8081/xnweb/ )。
4.2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 2019 年 11 月 28日至 2019 年 12月6日 24:00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咸安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 http://58.52.132.225:9006/xaweb/ ,下同),在所投标段(包)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包括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和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U 盘备份)。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19 年 12月 20 日 08 时 30 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下列两种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1)网上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2)现场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U 盘备份)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后,递交至咸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咸安分中心 1 号开标室(咸安区浮山办事处青龙路青龙大厦一单元三楼)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考察和标前会议,如申请人认为需要进入现场考察,考察期间,招标人将予以配合,费用由申请人自理;在现场考察过程中,申请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它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招标人均不负责。
授权代理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递交投标文件(若为法定代表人需出示二代身份证并递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咸安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咸安区横沟桥至黄沙铺356省道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 址:
邮 编:
联 系 人: 高工
电 话: 13545572424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招标代理机构:华联世纪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盘福路医国后街1号大院自编1号6-8层
邮 编:
联 系 人: 晋朝晖
电 话: 13534811111
传 真:
电子邮件: 718750478@qq.com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2019 年 11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