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公路港(一期)项目供电工程GLG-GD-01(XAZX-202004SZ-010002001)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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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XAZX-202004SZ-010002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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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本项目咸宁公路港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咸宁市咸安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备案项目代码:2020-421202-59-03-003544(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 ,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为武汉港航发展集团咸宁公路港有限公司,招标人为 武汉港航发展集团咸宁公路港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贵州百胜数源工程技术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咸宁公路港(一期)项目正式供电工程GLG-GD-01(标段/包名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咸宁市咸安经济开发区新107国道旁 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咸宁市咸安经济开发区新107国道旁。总建筑面积75106平方米,其中仓库面积50277平方米,办公及配套设施24829平方米。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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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负责供电工程前期手续报装报建,供电方案(施工图)的合理化建议,材料和设备采购、工程安装施工(从T接点至配电室的安装及高低压电缆敷设等)、试验检测、工程相关验收、送电、竣工资料编制、办理产权移交,质保期内服务和培训以及工程协调等全过程全部工作内容。具体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供电工程方案(施工图)的合理化建议,所有的合理化建议均需要达到国家规定和电力行业的设计深度要求,满足可具体指导安装施工的要求,施工现场服务等。 标段划分:GLG-GD-01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2-07-10 合同估算价:1143.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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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满足现行有关规范标准、设计审查和施工要求的合格质量标准。工程缺陷责任期均为自竣工验收之日起24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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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在中国内地注册的独立法人。
3.2资质:
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承装四级、承修四级、承试四级电力设施许可证,具备相应的电力行业专业设计能力。
3.3业绩:
投标人近三年(2019年3月至2022年3月)至少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1100万元以上的电力工程的施工业绩(须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等证明材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4人员:
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并同时具备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拟担任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并同时具备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负责人。
提供拟派项目管理班子投标截止前连续6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5财务要求:
投标人2019年、2020年和2021年的财务状况为不亏损(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19年、2020年、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6信誉要求:
3.6.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3.6.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6.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6.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服务质量问题;
3.6.5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安全事故问题;
3.6.6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6.7提供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近3年内无犯罪记录的承诺书。
3.6.8 提供拟派项目管理班子投标截止前连续6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7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其它要求:(1)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可按国家相关规定依法将其承包范围内的设备安装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单位实施,分包事宜须招标人同意。中标人不得违法分包和转包,未经招标人同意的分包,一经发现则招标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2)保证在施工管理过程中,中标人严格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文),不因拖欠民工工资而产生纠纷。(3)投标人提供不更换项目管理班子成员的承诺及经济处罚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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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咸宁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2年06月10日至2022年06月15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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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07月04日 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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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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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咸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平台(网址:http://xnztb.xianning.gov.cn/xnweb/)(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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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6月0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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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