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 购 单 位 | 咸宁市咸安区民政局 |
项 目 名 称 | 咸宁市咸安区民政局购买社会服务项目 |
项 目 所 在 辖 区 | 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 |
项 目 内 容 | 1、开展社会救助领域的社会工作服务。协助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低收入家庭认定经办过程中的对象排查、家计调查、政策宣传等工作;协助建立分散特困供养对象照料护理台账,对分散供养对象照护责任人照护情况进行监管和评估;协助对社会救助对象开展康复训练、社会融入、能力提升、资源链接等服务。 2、开展留守儿童关爱保护领域的社会工作服务。进行城镇留守儿童及家庭随访和对象核查工作,对城镇留守儿童及家庭开展监护法制宣传、安全和心理健康教育、隔代教育能力建设等。 3、开展居家养老、社区养老领域的社会工作服务。 (1)协助相关职能部门做好养老服务政策宣传、摸底调查、福利保障等服务工作,链接社区照顾、日托、居家养老、医疗健康等服务资源。 (2)协助相关社区养老、日间照料等服务站点建立服务台账,对站点服务对象进行服务质量进行回访和反馈支持; (3)为有需要的老人提供服务咨询、文化娱乐、老年教育、生活支援、学习增能、临时帮困服务、居家安全、精神慰藉等服务。 (4)组织支持社区老年人社会组织开展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和服务社会活动,鼓励低龄、健康老人为高龄、失能老年人提供志愿服务。 4、孵化与培育本地社区社会组织。发展、壮大志愿者队伍,支持和培育志愿服务组织、社区社会组织等公益性机构,推动建立基层“五社联动”(社区、社会工作者、社区社会组织、社区志愿者、社区公益慈善资源)机制,逐步形成五社“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相互促进”的多元治理新局面。 5、其他领域的社会工作服务。为精神障碍患者提供家庭支持、社区康复和社会融入等服务;为残疾对象提供困难帮扶与资源链接、文娱康乐、能力提升、居家安全等服务。 |
委 托 日 期 | 2021/09/10 |
采购联系人 | 陈建 |
采购联系电话 | 1897180749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