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项目交易流程的通知
各有关市场主体: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落实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减跑动的工作要求,基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已全面实现全流程电子化的实际,现就优化工程建设项目交易流程通知如下:
1.关于招标文件发布。招标人和招标代理在完成项目登记和招标文件编制后,可在电子交易平台上自行发布招标文件(招标公告),并对招标文件的合法合规性负责。监管部门不对招标文件(最高投标限价)及其澄清、修改进行备案、审查,但会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进行随机抽查。
2.关于招标文件下载。已完成注册登记的潜在投标人,对所有正在开放下载的招标文件均可无限制下载,并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自主决定是否参与投标。在市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无需报名登记且不缴纳任何费用。
3.关于原件核对。投标人在市电子交易平台上传的用于制作投标文件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业绩、奖项等相关资料,应按投标文件制作的相关要求提供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对其真实性负责,监管部门和交易中心既不审查,也不核对原件。
4.关于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咸宁市严格执行上级相关政策要求,对于政府采购工程,投标人无需提交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5.关于不见面开标。咸宁市已全面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在线上开标大厅参加开标并解密投标文件,无需到交易中心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并参加开标。
6.关于电子营业执照应用。咸宁市电子交易平台已具备“一网通投”功能,招标人、投标人均可免费使用电子营业执照替代CA证书实现电子印章、投标文件加密解密等功能。
7.关于合同签订网上办理。咸宁市电子交易平台已具备“合同签订网上办理”功能,招标人和中标人可在线上签订合同。因合同备案事项已取消,合同签订后无需送监管部门备案、审查。
咸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咸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