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指导意见》(国办函〔2019〕41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创新做好招投标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通知》(发改电〔2020〕170号)、《加快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工程担保制度》(建市〔2019〕68号)和省政府《关于更大力度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的若干措施》等文件精神,坚持以“深化落实放管服、落地普惠金融、优化营商环境”为原则,顺应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趋势,建设咸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融服务支撑平台,持续优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应用,提升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水平,降低各方主体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成本,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1.项目名称:咸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保函服务支撑平台征集金融服务机构
2.征集单位:咸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项目概况及地点:
(1)项目概况:在咸宁市进行项目投标活动时,投标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自主选择电子保函作为投标保证,现对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单保函服务平台接入金融服务机构进行公开征集。
(2)项目地点:湖北省咸宁市
4.服务期:五年
5.征集形式:公开征集
6.申请人资格要求:详见第二章、第三章。
7.申请材料递交:
请有意参与者于2020年12月11日17:30前,将符合资格条件的证明资料送达咸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结束后,咸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组织相关专家按照要求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根据评审情况公布首批金融服务机构。
8. 征集单位:咸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咸宁市温泉双鹤路18号政务服务大楼三楼C310室
联系人:龚爱华 联系电话:0715-8126527。
9.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申请文件,征集单位将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