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湖北国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负责的《2021年秋季学期至2022年春季学期通山县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食堂供餐)采购项目》,于2021年7月23日在交易中心开评标,招标文件用的是咸宁市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类招标示范文本(2020年电子化第一版),而代理公司修改了评分标准,造成无法评标。
依据咸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印发的《咸宁市招标在(采购)代理机构进场服务差错行为公示办法(试行)》第六条第一款第2项规定,“未按规定使用资格预审文件、招标(采购)文件示范文本的”差错行业,现予以公示。
通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