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咸宁市鄂东幕阜山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重点项目(通山县2022年)澄清公告
致各潜在投标人:
关于湖北省咸宁市鄂东幕阜山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重点项目(通山县2022年)招标公告做以下澄清更正: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如未办理三证合一,还须同时提供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投标人近五年(含) (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接过至少一项类似工程业绩(类似业绩指山体造林、封山育林、退化林修复、人工造林等,不包含园林绿化)。(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林业(营林)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且未担任在其他在施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4)须提供投标人近三年(2019年、2020年、2021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2年成立的公司则提供公司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会计报表)。;
招标文件相应地方对应修改,其他内容及开标时间不变。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登录通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平台下载查看。并以本次澄清后的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否则将可能影响后续操作。
湖北鑫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0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