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山县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澄清公告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通山县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招标文件做以下澄清:
1.原招标公告中“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现澄清更正为: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1类似项目业绩是指:近五年(2019 年 4 月 1 日至今)单项合同金额等于或大于 2000 万元的建筑或市政工程 (类似项目描述)业绩”
现澄清更正为:3.5.1类似项目业绩是指:近五年(2019 年 4 月 1 日至今)单项合同金额等于或大于400万元的建筑或市政工程 (类似项目描述)业绩。
其他内容不变,特此澄清。请各潜在投标人以本次澄清后的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否则将影响后续操作。
通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