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原招标文件中所有“施工图设计费最高限价:83.31万元。”均修改为“施工图设计费最高限价:83.31万元,下浮率须≥50%。”
2. 原招标文件中“施工图设计费报价:以施工图设计费最高限价为基础进行下浮率报价;”修改为“施工图设计费报价:以施工图设计费最高限价为基础进行下浮率报价,下浮率须≥50%;”
3. 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分包要求中“不允许分包”修改为“允许分包”。
4. 原招标文件中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第14条合同价格与支付:“本项目总设计费用以本项目工程费用预算审核价×(1-工程费用的中标下浮率)为计费基数,再按计价格【2002】10号文件计费标准的50%并结合本次设计费用投标下浮率计算。”修改为“本项目总设计费用以本项目工程费用预算审核价×(1-工程费用的中标下浮率)为计费基数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