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通山县城发酒店改扩建项目(EPC)的答疑澄清公告
致各潜在投标人:
我公司受通山县城发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负责通山县城发酒店改扩建项目(EPC)的招标代理活动,现对招标文件以下内容进行如下澄清答疑:
1、除联合体协议书须联合体成员分别签字盖章原件扫描上传外,其余需要联合体各单位签字盖章部分均可由牵头人签章即可。
2、第三章 评标办法 (综合估评标办法 )第2.2.2(3)商务评审中:
3.设计人员配备情况 |
6.00 |
(1)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建筑师和注册结构师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 (2)设计负责人近5年(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的5年)承担过类似项目设计负责人的,1项得1分,最多得2分; (3)项目设计团队岗位设置齐全,人员配备齐整,资质高的得2分;岗位设置较齐全,人员配备较齐整,资质较高的得0.5分; |
现变更为:
3.设计人员配备情况 |
6.00 |
(1)设计负责人近5年(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的5年)承担过类似项目设计负责人的,1项得1分,最多得3分; (2)项目设计团队岗位设置齐全(建筑、结构、电气、给水排水),各专业人员均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需提供职称证)的得 3 分;各专业人员配备完整的得 1分;各专业人员不完整的不得分; |
3、招标文件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综合估评标办法 )第2.2.2(3)技术评审中:
设计方案 |
15.00 |
设计方案全面、科学、合理、可行的得10-15分;设计方案基本全面、科学、合理、可行的得5-9分;设计方案不够全面、科学及合理的得1-4分;无方案或方案不具备合理性或可行性的得0分。 |
现变更为:
设计方案 |
15.00 |
根据初步设计图纸对本项目的室内装修方案进行设计,并提交相关方案设计文件。设计方案全面、科学、合理、可行的得10-15分;设计方案基本全面、科学、合理、可行的得5-9分;设计方案不够全面、科学及合理的得1-4分;无方案或方案不具备合理性或可行性的得0分。 |
4、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中项目名称更正为通山县城发酒店改扩建项目(EPC)。
5、本项目工程质量保修期为: (一)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五)装修工程为2年。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建设单位和中标单位约定。 缺陷责任限为: 24个月。
6、合同履约保函与工程质量保函不属于同一类保函,不能转为工程质量保函,本项目合同条款其它未约定内容,由中标人和招标人自行合同中进行补充约定。
其余内容不变,特此通知。
招 标 人:通山县城发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通山县大路乡洞口罗村六组(泰和园后侧)
邮 编:437600
联 系 人:汪女士
电 话:0715-2880295
代理机构:湖北鑫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工程
地 址:湖北省咸宁市通山县教育局9楼901室
邮 编:437600
联 系 人:曹工
电 话:071523581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