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通山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项目名称)2023 年通山县闯王等四个乡镇高标准农田建设( 改造提升) 项目(第2标段)(标段/包名称)(TSZX-202310QT-012001002)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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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TSZX-202310QT-012001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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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2023年通山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咸宁市农业农村局以咸农发【2023】1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通山县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通山县农业农村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德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建设项目位于闯王镇龟墩村、小源村、仙崖村、国有林场高湖村、苦竹林村,九宫山镇寨头村,通羊镇的湄港村,厦铺镇的花纹村,共4个乡镇8个行政村 建设规模: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1万亩。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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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建设项目位于闯王镇龟墩村、小源村、仙崖村、国有林场高湖村、苦竹林村,九宫山镇寨头村,通羊镇的湄港村,厦铺镇的花纹村,共4个乡镇8个行政村。建设内容包括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新建泵站4座、农田监测工程、设备购置和安装等(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 2个标段:2023 年通山县通羊等六个乡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1标段):建设项目位于大路乡洞口罗村、焦夏村,黄沙铺镇上坳村、下陈村、晨光村,通羊镇德船村、李渡村、湄港村,燕厦乡畅周村、成龙村、湖山村,洪港镇的三贤村,九宫山镇的富有村,共6个乡镇13个行政村。本标段最高投标限价28389916.88元。建设内容包括田块整治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农田输配电工程、其他工程等(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2023 年通山县闯王等四个乡镇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第2标段):建设项目位于闯王镇龟墩村、小源村、仙崖村、国有林场高湖村、苦竹林村,九宫山镇寨头村,通羊镇的湄港村,厦铺镇的花纹村,共4个乡镇8个行政村。本标段最高投标限价:12393405.72元。建设内容包括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新建泵站4座、农田监测工程、设备购置和安装等(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11-30 合同估算价:1239.34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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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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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2(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3.6.1 财务要求:提供 2020 年、2021 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3.6.2、信誉要求:①投标人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指被本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②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它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正式文件为准)。⑤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 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⑥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没有行贿犯罪行为。⑦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它情形。(投标人应提供①至⑦项只需提供承诺函,若承诺失真,经调查核实按无效投标处理且列入招标投标不良行为警示名单。)。 3.6.3、其他要求: 1.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不得相互兼职; 2、投标人须承诺在本项目投标中没有出借资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由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章。投标企业未提供书面承诺的,视为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由评标委员会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3、在施工过程中投标人如有转包、分包的情况,招标人有权追究违约责任并终止合同,并上报监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网上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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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咸宁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手机CA(标证通)或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10月30日至2023年11月03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CA(标证通)或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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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23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CA(标证通)或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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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 |||||||||||||||||||||||||||||||||||||||||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开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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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通山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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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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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