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山检验检测咨询服务中心项目(EPC)(TSZX-202408FJ-007001001)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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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TSZX-202408FJ-00700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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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通山检验检测咨询服务中心项目(EPC)已由通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2312-421224-04-01-139343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通山畅安检验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其他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其它(相关项目资金统筹):100.0%招标人为通山畅安检验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众恒永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通山县水晶工业园 建设规模: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约6439.89㎡,总建筑面积约11634.36㎡。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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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本项目是在初步设计完成后进行的 EPC 总承包招标。包含了 初 步设计范围内的工程全部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等。具体 分 述如下:1、 工程设计:包括且不限于本项目施工图设计、设 计驻场跟踪服务、配合专家评审以及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工程规 模的调整及各种变更设计,并参与各个环节的验收。2、 设备 采 购:工程建设所需要的一切与该项目相关的材料、设备等;3、 建 安工程施工: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范围和招标人 批准的 施工图进行施工,直至竣工验收,整体移交、工程保修 期内的 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09-05 合同估算价:10452.61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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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质量目标:合格(投标人须承诺,格式自拟)(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工程达到国家(或行业)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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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投标人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2)提供 2022 年度或 2023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的财务审计报告(新公司成立时间不足的,提供成立日至今的财务报表),如为联合体投标,牵头方提供即可;(3)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被责令停业;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财产没有被接管或冻结;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自行承诺,评标委员会应在评标现场查询相关信息)(4)施工资质:具有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5)设计资质: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工程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6)投标人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①须具有相应工程建设类执业资格,应包括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②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③工程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并负责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协调管理;④且未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投标人自行承诺)。(7)投标人拟派的工程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二级注册建筑师或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8)投标人拟派的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①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②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③且未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投标人自行承诺)。备注: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设计或施工负责人。②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及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及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提交2024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凭证。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2)联合体成员设计资质或施工资质企业应具有符合前款资质要求的相应设计或施工资质。(3)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且协议中须明确牵头单位。(4)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投标。(5)联合体协议需各成员盖章,其他投标文件内容仅需牵头人盖章。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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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咸宁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手机CA(标证通)或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08月07日至2024年08月11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CA(标证通)或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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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8月27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CA(标证通)或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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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 |||||||||||||||||||||||||||||||||||||||||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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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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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8月0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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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