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山县教育基础能力提升工程项目(EPC)通山县教育基础能力提升工程项目(EPC)(TSZX-202204FJ-003001001)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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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TSZX-202204FJ-00300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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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通山县教育基础能力提升工程项目(EPC)已由通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通发改审批【2022】4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通山县城市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通山县城市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泉润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通山县 建设规模:本项目用地约7981.5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9102.1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迎宾路小学崇德楼、职教中心学生公寓、县一中新青年公寓及相关配套设施。 其他:质量目标: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工程达到国家(或行业)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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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本工程是在初步设计完成后进行的EPC总承包招标。包含了初步设计范围内的工程全部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等。具体分述如下:2.2.1 工程设计:包括且不限于本项目施工图设计、设计驻场跟踪服务、配合专家评审以及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工程规模的调整及各种变更设计,并参与各个环节的验收。2.2.2设备采购:工程建设所需要的一切与该项目相关的材料、设备等;2.2.3 建安工程施工: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范围和招标人批准的施工图进行施工,直至竣工验收,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计划工期:7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2-05-20 合同估算价:12455.08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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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主要建设内容:
1.迎宾路小学-崇德楼建筑面积3963.41平方米;
2.职教中心-学生公寓11036.4平方米;
3.一中-新青年公寓为4102.29平方米。
使用内容包括服务大厅、管理室、宿舍、公寓、卫生间、教室、培训室、档案室、荣誉室、会议室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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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质资(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2.投标人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具备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足够资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具有该工程的设计、施工、管理建设等相应能力。
①设计负责人:需具备建筑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具有国家注册一级及以上建筑师资格;
②施工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或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
③技术负责人:需具备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1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被责令停业;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财产没有被接管或冻结;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未被列入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黑榜警示名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无不良记录查询截图。(以投标报名开始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查询结果为准,提供网页截图加盖公章)。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联合体成员应具有符合前款资质要求的相应设计或施工资质;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投标;若联合体中标,须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 2.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在要求“盖单位章”的地方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电子印章;在要求“签字”的地方加盖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招标文件有特别说明的除外。 3.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1。 3.4其它要求:投标人应做出驻场跟踪设计服务的承诺。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派专人驻场跟踪设计服务,否则视为违约,追究相应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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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咸宁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2年04月20日至2022年04月26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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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05月13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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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咸宁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会员网上注册指南》(网址:http://xnztb.xianning.gov.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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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通山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xnztb.xianning.gov.cn/tongshanxia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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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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