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通城县教育系统师生数字化终端设备及云平台采购服务和学校校园网络改造项目(项目名称)TCZX-202406ZC-030001(项目编号)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8 采购人补充的其他内容”作如下补充:
10.8
1.供应商必须遵守合同约定的支付方式,并作出书面承诺。
2.技术参数中带“★”项为核心产品参数,必须全部满足,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有不满足项,作无效投标处理。
3.采购需求中,云服务中的辅材和内网改造的数量为预估数,如数量有变化均包含在中标价中,供应商应保证项目符合要求,采购人不另行支付费用 。
4.服务期内,所有网络、设备保障正常运转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方负责。
5.项目服务期满,所有设备的所有权归采购方,服务供应商需无偿提供半年的数据处理期。
6.项目验收合格后,本项目所有费用分十年支付,每年支付10%,且不支付利息。
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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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通城县教育系统师生数字化终端设备及云平台采购服务和学校校园网络改造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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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属性 |
服务类 |
1.2.1 |
采购人 |
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代投标邀请函)” |
1.2.2 |
采购代理机构 |
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代投标邀请函)” |
1.2.3 |
行政监管部门 |
名 称:通城县教育局 地 址:通城县隽水镇隽水大道453号 电 话:0715-4866021 传 真:0715-4866021 邮政编码:437400 |
1.2.4 |
综合监管部门 |
名 称:通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 址:通城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电 话:4689000 传 真:4689000 邮政编码:437400 |
1.4.2 |
交易平台 信息服务费 |
/ |
1.4.3 |
采购代理服务费 |
□本次招标没有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次招标有招标代理服务费。根据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委托代理合同的约定,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 □由采购人支付。 ☑由中标人支付。 支付金额:60000.00元; 支付方式:现金或转账; 支付时间: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付清。 |
2.2.1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代投标邀请函)” |
2.3 |
现场考察 |
☑不组织 □组织,考察时间: / 考察集中地点: / |
2.4 |
开标前答疑会 |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 / 召开地点: / |
2.6 |
是否采购进口产品 |
□本项目接受进口产品参加投标 ☑本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 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产品。 |
3.10.1 |
投标有效期 |
自投标截止之日起 90 日内有效。 |
3.5.1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允许 ☑不允许 |
3.6.1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 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
3.9.1 |
投标保证金 |
不提交 |
3.12 |
样品提供的规定 |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 样品提交时间及地点: / |
3.13.1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
□专门面向 ☑非专门面向 |
3.13.2 |
价格扣除比例 |
小型企业: 10 %、微型企业: 10 %(取值范围:6%-10%) 含小微企业联合体: / %(取值范围:2%-3%) |
4.2.1 |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
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
5.1.2 |
组织开标地点 |
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网址: http://xnztb.xianning.gov.cn/ |
5.2.1(5) |
解密时间 |
采购人发出解密提示后30分钟内 (采购人应充分考虑标段数和投标人数量,合理设置解密时间,该时间不应少于20分钟) |
5.6.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 7 人,其中采购人代表 0 人,评审专家 7 人; 评审专家确定方式:从政府评审专家库中,通过随机方式抽取确定。 |
5.6.6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7.1.1 |
信息公告媒介 |
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网址:http://xnztb.xianning.gov.cn/ |
8.3 |
项目验收 |
验收联系人: / 验收电话: / |
10.1 |
多标包投标 |
投标人可同时对本次招标标包中的 1 个标包投标。采购人按下列原则选择中标人: □ 采购人按标包择优选择中标人。 □ 投标人最多只允许中标 个标包。如果同一投标人在多个标包中均排序第一,推荐中标候选人顺序为: □按照标包顺序,投标人在前面标包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所投其他标包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按照标包预算价从大到小的顺序,投标人在预算价大的标包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所投其他标包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 。 |
10.2 |
中标后须提交的 纸质投标文件 |
份数: 5份 ,中标人提交的纸质投标文件应当与投标时的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一致。 |
10.3 |
知识产权 |
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采购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 |
10.4 |
解释权 |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函)、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
10.8 |
采购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
1.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以下简称“政采贷”):为加大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力度,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微企业,若有融资需求,在获得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后,即可登陆咸宁市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http://58.52.132.207:8888/)向开展“政采贷”业务的金融机构提出申请,金融机构依据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服务。具体要求及操作步骤详见咸宁市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首页鄂财采发[2020]5号文、咸宁市政府采购融资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下载相关文件 1.供应商必须遵守合同约定的支付方式,并作出书面承诺。 2.技术参数中带“★”项为核心产品参数,必须全部满足,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有不满足项,作无效投标处理。 3.采购需求中,云服务中的辅材和内网改造的数量为预估数,如数量有变化均包含在中标价中,供应商应保证项目符合要求,采购人不另行支付费用 。 4.服务期内,所有网络、设备保障正常运转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方负责。 5.项目服务期满,所有设备的所有权归采购方,服务供应商需无偿提供半年的数据处理期。 6.项目验收合格后,本项目所有费用分十年支付,每年支付10%,且不支付利息。 |
其他补充事宜
本更正公告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更正公告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本次更正文件为准,给各位潜在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通城县教育局
湖北隽宁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