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通城县“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工程(大坪乡、石南镇)
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2023年度通城县“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工程(大坪乡、石南镇)(招标编号:TCZX-202405QT-019001001)进行如下澄清:
1、第一章 招标公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6 其它要求:“①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需提供真实有效的2023年任意 1 个月的社保证明 (提供社保完税证明) ”现更改为:“①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需提供真实有效的近一年任意 1 个月的社保证明 (提供社保完税证明) 。”
2、招标文件中农村公路是指除省、国道之外的所有公路。
3、第三章 评标办法 主要人员 项目总工任职资格与业绩 “1.项目总工具有公路专业高级职称的得 4 分;具有公路专业中级职称的得 2 分,其它得 0 分;(此项不累积得分)。 ”现更改为“1.项目总工具有公路专业高级职称的得 2 分;其它得 0 分;(此项不累积得分)。” “2.近 3 年(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的 3 年)承担过 1 项 1000 万元及以上农村公路项目施工业绩得 2 分,其它 0 分。(提供中标通知书及施工合同扫描件)”现更改为“2.近 3 年(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的 3 年)承担过 1 项 1000 万元及以上农村公路项目施工业绩得 2分,最高2 分。(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扫描件)”。
4、第三章 评标办法 企业业绩“投标人近 3 年(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的 3 年)承担过 1000 万元及以上农村公路项目施工业绩,每提供一个得 2 分,最高得 6 分。(提供中标通知书及施工合同扫描件)”现更改为“投标人近5 年(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的 5年)承担过 1000 万元及以上农村公路项目施工业绩,每提供一个得 2 分,最高得 8分。(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扫描件)”。
5、第三章 评标办法 评标价 “F=50,E1=1.2,E2=1”现更改为“F=50,E1=0.2,E2=0.1”。
招标文件与其相关内容对应修改,其他内容不变。
其他补充事宜:本公告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与本次公告表达不一致之处,请以本澄清公告为准,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下载澄清文件。
招标人:通城县交通运输局
2024年0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