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城县中央文化商务区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招标文件更正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通城县中央文化商务区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招标编号:TCZX-202101FJ-005001001),原招标文件中的第113页“1、工程施工费支付方式”由:
① 按月度支付工程进度款,支付额度为当月已核工程量的60%;
② 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发包人支付至已完成工程量的80%。
③ 工程结算经第三方审定后支付至审定价的97%,尾款3%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额,工程质量缺陷期满后一个月内凭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支付。
④具体以签订合同约定为准。
更改为:
① 按月度支付工程进度款,支付额度为当月已核工程量的80%;
② 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发包人支付至已完成工程量的90%。
③ 工程结算经第三方审定后支付至审定价的97%,尾款3%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额,质保期满后一个月内凭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支付。
④具体以签订合同约定为准。
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澄清补充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通城隽秀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湖北文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