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通城县引青济隽工程EPC(TCZX-202408SL-015001001)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TCZX-202408SL-015001001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湖北省通城县引青济隽工程已由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咸发改审批【2024】13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通城县隽清水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和县级自筹,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通城县隽清水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咸宁市通城县 建设规模:根据《防洪标准》(GB 50201-2014)、《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17及《调水工程设计导则》(SL430-2008),本工程属IV等小型工程。进水闸建筑物级别为3级,其他主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次要建筑物为5级;进水闸按50年一遇洪水设计。 其他: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青山水库至阔田水厂输水干线24.177km以及肖沙支线14.00km,配套新建青山水库取水闸、沙堆节制闸以及阔田水厂。工程多年平均引水量3101万m³,渠首设计流量1.32m³/s,阔田水厂设计规模10万t/d。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湖北省通城县引青济隽工程施工图设计阶段勘察设计任务,初步设计批复范围内水利工程、市政工程、建筑工程、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施工临时工程、水土保持专项、环境保护专项等建设内容的实施;工程试运行、验收、移交等全过程的技术服务以及本工程建设总承包管理服务,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等全面负责。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计划工期:144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09-15(实际开始工作时间按照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始工作时间为准)。 合同估算价:68432.55万元 |
|||||||||||||||||||||||||||||||||||||||||
2.3其他:/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2)独立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联合体投标人按照对应的联合体分工职责须分别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①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专业和水文地质勘察专业和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工程设计水利行业(引调水)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③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④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水利水电施工企业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⑤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企业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⑥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机电工程施工企业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且在有效期内。
2、人员要求:(1)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或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员工;(2)拟任设计负责人(设计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员工;(3)施工负责人(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施工项目经理):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且为投标单位员工;(4)施工负责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施工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且为投标单位员工;(5)施工负责人(机电工程专业施工项目经理):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且为投标单位员工;(6)施工负责人(信息化专项施工项目经理):具备信息化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7)施工技术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8)施工五大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须具备相应岗位有效的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须提供由社保部门出具的近一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或可查询的社保网站截图);(9)项目经理须由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委派,同时可以兼任设计或施工负责人;(10)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施工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施工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机电工程专业施工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信息化专项施工项目经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
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从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60个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下同)承接过:①国内水利水电工程工程总承包业绩(指EPC或DB,下同)或同时具备国内水利水电工程工程设计业绩和国内水利水电工程工程施工业绩;②国内市政公用工程工程施工业绩;③国内机电工程施工业绩;④国内水利水电工程信息化业绩。注:①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应具备以上业绩要求;②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工程总承包业绩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若合同协议书不能体现工程类型、工程规模等内容,须提供设计批复文件)。
4、信誉要求:(须提供承诺)①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②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指被本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水利(或住建、或公共资源交易)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⑤没有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⑥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或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⑦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任负责人(含:拟任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投标人自行声明)。注: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应具备以上信誉要求。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2.1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3.2.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各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3.2.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3.2.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1。 3.4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咸宁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手机CA(标证通)或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08月07日至2024年08月12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CA(标证通)或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9月02日 08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CA(标证通)或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
|||||||||||||||||||||||||||||||||||||||||
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招标文件规定的综合评分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
|||||||||||||||||||||||||||||||||||||||||
2024年08月06日 |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