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城县2022年整村推进农村厕所粪污与农村生活污水一体化治理及资源化利用试点项目工程总承包(EPC)通城县2022年整村推进农村厕所粪污与农村生活污水一体化治理及资源化利用试点项目工程总承包(EPC)(TCZX-202305SZ-004001001)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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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TCZX-202305SZ-00400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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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通城县2022年整村推进农村厕所粪污与农村生活污水一体化治理及资源化利用试点项目工程已由通城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隽发改审批{2023}8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通城县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招标人为通城县农业农村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通城县康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通城县2022年整村推进农村厕所粪污与农村生活污水一体化治理及资源化利用试点项目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通城县沙堆镇大柱村、堆山村、坪坳村、湾船咀村、瑶泉村及隽水镇利和村 建设规模:共计6个村,每个村建设一座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规模在30m³/d。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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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此次招标范围为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EPC)的交钥匙工程。包括全面负责项目管理,负责项目设计、采购、施工、验收、移交、质保期间维修等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建设程序等全面负责。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06-16 合同估算价:529.93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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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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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投标人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资质类别: (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投标人拟派总承包负责人应当具有贰级注册建筑师或市政工程贰级注册建造师或市政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提供注册证书及社保部门出具的近一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或可查询的社保网站截图),注册在本单位。 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国家贰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市政工程设计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注册证书(或职称证)及社保部门出具的近一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或可查询的社保网站截图),注册在本单位或联合体成员单位; 拟派的施工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项目经理(提供注册证书、无在建承诺书及社保部门出具的近一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或可查询的社保网站截图); 3.1.4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未发生亏损(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无所有者权益表的提供书面说明)、附注和会计事务所营业执照,报告正文应有会计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成立不满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提供财务审计报告,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须满足财务要求)。 3.1.5信誉要求:①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②没有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③没有被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财,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况(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④投标人近三年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⑤提供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的总承包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且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承诺书(格式自拟)。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⑦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信用信息”网站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⑧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不超过2家单位,联合体成员牵头单位为施工单位。②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署联合体投标协议,并且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③由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为联合体授权代表执行联合体有关的决议,以联合体名义处理与本项目相关的事务; ④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报名即可;⑤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单位对本项目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再同时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投标。如果违反,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全部被拒绝。联合体中标后,其成员不得变更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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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咸宁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手机CA(标证通)或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05月16日至2023年05月22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CA(标证通)或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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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06月08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CA(标证通)或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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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 |||||||||||||||||||||||||||||||||||||||||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具体操作详见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下载专区-网上开标大厅操作手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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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xnztb.xianning.gov.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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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5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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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