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城体育公园(EPC+O)工程总承包项目(TCZX-202012FJ-006001001)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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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TCZX-202012FJ-00600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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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通城体育公园(EPC+O)工程总承包项目已由通城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隽发改审批【2020】72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通城县文化和旅游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通城县文化和旅游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通城县瀛通大道、石背寺水库附近,东临玉立大道、 石背寺路,西临通城大道,南临尚源路,北临公园路。 建设规模:通城体育公园项目规划用地面积为 36.6 公顷。规划总建筑面积 56645.58 ㎡,(其中地上 52298.19 ㎡,地下 4347.39 ㎡),建筑总占地 54215.35 ㎡,建筑密度 14.81%,容积率 0.14,绿化率 50%。10000 座体育场 1 座,建筑面积 19287.11 ㎡;3000 座综合馆 1 座,建筑面积 12278.29 ㎡;1500 座游泳馆 1 座,建筑面积 11232.67 ㎡(其中地 上 6885.28 ㎡,地下 4347.39 ㎡);网羽乒馆 1 座,建筑面积 11557.49 ㎡;服务中心 1290.02 ㎡;配套用房 1000 ㎡。另外公园配建多功能运动场地 8 处,青少年运动场 1 处,机动车停车位 558 辆(另有临时生态停车位 70 辆),非机动车停车位 3000 辆,以及其他体育休闲项目、场地照明、环卫设施、标识系统以及给排水系统等。本工程初步设计包括体育场馆、服用中心及配套用房、结构、给排水、强电、弱电、通风、空调、消防等。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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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本工程是在项目初步设计批复完成后进行的工程总承包及运营服务招标。包含初步设计范围内全部内容的工程设计、施工、设备采购、运营维护、移交及相关服务。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109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1-02-01 合同估算价:52598.5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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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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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①设计资质: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
②施工资质: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③投标人(联合体任意一方) 2015年12月1日以来具有1个单项工程造价不少于50000万元或总建筑面积不小于5万平方米的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或项目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招投标信息网上发布的中标公示截图或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中项目招投标信息详情网页截图) 。
3.2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②联合体成员应具有符合前款资质要求的相应设计或施工资质;③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建设施工单位、设计单位;④由牵头单位下载招标文件、提交投标保证金和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等。⑤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投标;⑥若联合体中标,须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⑦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协议各成员均需盖章,其他投标文件内容仅需牵头人盖章。
3.3项目管理机构:
1)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需提供项目经理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劳动合同、社保部门出具的2020年内连续6个月盖章的社保证明、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2)拟派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并注册在本单位。(需提供设计负责人的注册证书、劳动合同、社保部门出具的2020年内连续6个月盖章的社保证明)
3)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必须为本单位人员,须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2020年内连续6个月盖章的社保证明(开具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
3.4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7年12月-2020年12月)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本项目拟派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无行贿犯罪及无不良行为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3.5信誉要求:(1)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被责令停业;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财产没有被接管或冻结;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未被列入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黑榜警示名单的书面承诺书;(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的工程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承诺书;(3)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的工程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查询截图。(以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查询结果为准,提供网页截图加盖公章)。
3.6财务要求:投标人(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成员应均满足该要求)近三年财务状况均未发生亏损(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17年、2018年、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7其他要求:(1)投标人应做出驻场跟踪设计服务的书面承诺;(2)投标人应做出工程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的书面承诺;(3)投标人须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进行了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登记,拟派本项目人员必须是已登记的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②联合体成员应具有符合前款资质要求的相应设计或施工资质;③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建设施工单位、设计单位;④由牵头单位下载招标文件、提交投标保证金和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等。⑤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投标;⑥若联合体中标,须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⑦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协议各成员均需盖章,其他投标文件内容仅需牵头人盖章。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其它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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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咸宁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0年12月24日至2020年12月30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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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01月15日 08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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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 |||||||||||||||||||||||||||||||||||||||||
6.1不见面开标流程:开标时间和地点
6.1.1招标人在本章第5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在“电子交易平台”上公开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开标。
6.1.2招标人通过互联网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30分钟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新点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身份(投标人)和登录地区(咸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6.1.3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登录“新点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身份(投标人)和登录地区(咸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
6.2开标程序
6.2.1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在“新点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在线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主持人、招标人代表、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3)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文件的递交情况;
(4)公布投标保证金递交情况;
(5)投标人根据提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投标文件;
(6)读取已解密的投标文件的内容;
(7)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项目经理姓名及其他内容,并生成开标记录;
(8)开标结束。
6.2.2 在本章第5.2.1(5)目规定的时间内,非因“电子交易平台”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已解密的投标文件少于三个的,招标失败;已解密的投标文件不少于三个,开标继续进行。
6.3开标异议
6.3.1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过程中提出;招标人当场对异议作出答复,并记入开标记录。异议与答复应通过 “开标大厅”在“异议与答复”菜单以书面形式进行。
本处所称异议是指投标人在开标过程中对投标文件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开标程序、开标记录以及投标人和招标人或者投标人相互之间存在利益冲突的情形等提出的质疑。
6.3.2 投标人异议成立的,招标人将及时采取纠正措施,或者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确认;投标人异议不成立的,招标人将当场给予解释说明。
6.3.3请各潜在投标人下载并熟悉操作流程,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因投标人业务流程操作不熟悉、迟到(投标截止时间前需进入系统签到,投标人在投标时间截止前180分钟内即可进入系统签到)等自身原因造成的后果概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备注:疫情期间,本次开标只有文字直播,无开标现场环境直播;评标下浮系数抽取时可以直播系数抽取过程。投标人具体操作详见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帮助中心-下载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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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xnztb.xianning.gov.cn:81/)(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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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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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