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城县中医医院防控救治能力提升工程招标公告(二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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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TCZX-202011FJ-00300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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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通城县中医医院防控救治能力提升工程已由通城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隽发改审批[2020]24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通城县中医医院,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通城县中医医院,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正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通城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通城县中医医院 建设规模:通城县中医医院防控救治能力提升项目工程的结构改造及加固工程、装饰装修改造工程、室内安装改造工程、室外工程 其他: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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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结构改造及加固工程、装饰装修改造工程、室内安装改造工程、室外工程 标段划分:结构改造及加固工程、装饰装修改造工程、室内安装改造工程、室外工程 计划工期: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1-01-11 合同估算价:907.7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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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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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标人为其缴纳近六个月的社保证明;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建筑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投标人为其缴纳近六个月的社保证明。五大员(施工员、材料员、安全员、质检员、资料员)须具有相应的培训合格证,有投标人为其缴纳近六个月的社保证明。
(3)投标人已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建立档案;
(4)投标人近五年至少完成过1项单个项目合同金额8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类似项目描述)业绩;类似工程业绩须提供合同协议书、中标公示(网页打印版)进行认定,缺一项均视为无效业绩。
(5)投标人必须提供近 3 年(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以提供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无亏损;
(6)信誉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被责令停业;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指被本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财产没有被接管或冻结;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未被列入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黑名单,提供查询截图;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截图(以投标报名开始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查询结果为准,提供网页截图加盖公章)。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其它要求: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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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咸宁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0年12月17日至2020年12月21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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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01月08日 08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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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 |||||||||||||||||||||||||||||||||||||||||
本次投标采用“不见面开标”,详细步骤如下:
6.1 不见面开标流程:
6.1.1 招标人在本章第 5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在“电子交易平台”上公开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开标。
6.1.2 招标人通过互联网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 30 分钟前,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新点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身份(投标人)和登录地区(咸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6.1.3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 CA 数字证书登录“新点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身份(投标人)和登录地区(咸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
6.2 开标程序
6.2.1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在“新点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在线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主持人、招标人代表、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3)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文件的递交情况;
(4)公布投标保证金递交情况;
(5)投标人根据提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投标文件;
(6)读取已解密的投标文件的内容;
(7)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项目经理姓名及其他内容,并生成开标记录;
(8)开标结束。
6.2.2 在本章第 5.2.1(5)目规定的时间内,非因“电子交易平台”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已解密的投标文件少于三个的,招标失败;已解密的投标文件不少于三个,开标继续进行。
6.3 开标异议
6.3.1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过程中提出;招标人当场对异议作出答复,并记入开标记录。异议与答复应通过“开标大厅”在“异议与答复”菜单以书面形式进行。本处所称异议是指投标人在开标过程中对投标文件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开标程序、开标记录以及投标人和招标人或者投标人相互之间存在利益冲突的情形等提出的质疑。
6.3.2 投标人异议成立的,招标人将及时采取纠正措施,或者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确认;投标人异议不成立的,招标人将当场给予解释说明。
备注:疫情期间,本次开标只有文字直播,无开标现场环境直播;评标下浮系数抽取时可以直播系数抽取过程。投标人具体操作详见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帮助中心-下载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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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咸宁市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xnztb.xianning.gov.cn/xnweb/)(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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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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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