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XNZC2021-CS00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咸宁金融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清产核资审计和年报审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1月2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竞争性磋商文件及竞争性磋商公告
更正内容:
1.本项目供应商不需分包投标,投标报价最高限价为35万元。
2.项目名称统一修改为:咸宁金融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清产核资审计和2020年度财务审计项目。
3.竞争性磋商文件中 “包一:分别对咸宁金投集团本部及下属金融服务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金融咨询服务公司进行清产核资和2020年财务审计并出具相关报告,永盛融资租赁公司2020年财务审计并出具相关报告”,统一修改为“包一:分别对咸宁金投集团本部及下属金融服务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金融咨询服务公司进行清产核资和2020年财务审计并出具相关报告”。
4.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评审办法“综合比较与评价标准”中:
1.价格部分
1 |
价格部分(10) |
报价 (10分) |
1、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为满分(10分)。 2、其他合格投标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得分按如下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 |
修改为
1 |
价格部分(15) |
报价 (15分) |
3、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为满分(15分)。 4、其他合格投标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得分按如下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5 |
2.商务部分
企业荣誉 (9分) |
1、投标人近两年(2019年以来)获得过市级及以上的先进荣誉得3分; 2、投标人在新冠疫情防控中贡献突出且受到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民政府、防疫指挥部(含各个防控组)或红十字会表彰(或证明)的得3分; 3、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在新冠疫情防控中贡献突出且受到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民政府、防疫指挥部(含各个防控组)或红十字会表彰(或证明)的得3分。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修改为
企业荣誉 (4分) |
投标人近两年(2019年以来)获得过市级及以上的先进荣誉得4分;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5.将资格和符合性检查对照表中“注:1.磋商供应商须对照磋商文件第二章“磋商须知”中第五款“磋商的步骤”第17.2条“资格和符合性审查内容及标准“的条款逐项说明是否满足要求,如有偏离,磋商供应商必须详细说明”,修改为“注:1.磋商供应商须对照磋商文件第四章“磋商办法”中“资格性审查标准”、“符合性审查标准”的条款逐项说明是否满足要求,如有偏离,磋商供应商必须详细说明”。
更正日期:2021年2月1日
三、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咸宁市财政局
地 址:咸宁市咸安区咸宁大道45号
联系人:罗映
联系方式:139072400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咸宁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咸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319室
联系方式:(0715)81264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道会
电 话:18986628337
咸宁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1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