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职工补充工伤保险服务项目澄清公告
各潜在供应商:
咸宁市职工补充工伤保险服务项目于2021年1月9日发部公告,现对部分内容澄清如下:
1、对原招标公告中:
【项目概况】咸宁市职工补充工伤保险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xnztb.xianning.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2月2日 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现修改为:【项目概况】咸宁市职工补充工伤保险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xnztb.xianning.gov.cn/)获取招标文件, 并于 2021 年 2 月 5 日 9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2、对原招标公告中:
一、项目基本概况中项目编号:SZZX-202101ZC-002
现修改为:项目编号:SZZX-202101ZC-002001
3、对原招标公告中:
一、项目基本概况:采购需求:本次公开招标共1个包,按上年度职工工伤保险实际运行数据和伤亡赔付标准增长、工伤保险基金收支等情况,合理测算,一年一核定,2021-2023保费标准暂定为75元/人/年,参保人数按年均20万人(以实际人数为准)测算,每年总金额约1500万元。合同期限为3年,共计4500万元。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期限为三年(2021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现修改为:本次公开招标共 1 个包,按上年度职工工伤保险基金运行、职工补充工伤保险收支、工亡赔付标准等情况,合理测算,一年一核定,2021 年-2023 年保费标准暂定为 75元/人/年,工伤保险参保缴费人数按年均 20 万人(以实际参保缴费人数为准)测算,每年总金额约 1500 万元,3 年预算总金额 4500 万元(以实际工伤保险参保缴费人数结算为准)。遴选两家投标人入围,第一名承办市直、咸安区、嘉鱼县职工补充工伤保险;第二名承办赤壁市、通城县、崇阳县、通山县职工补充工伤保险。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期限为三年(2021、2022、2023 年度)
4、对原招标公告中: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①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③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以投标报名截止当日查询结果为准,并提供网页截图加盖公章)。
现修改为:①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③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 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④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⑤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 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5、对原招标公告中:
三、获取招标文件: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1年1月11日至2021年1月15 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包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采购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现修改为: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1 年 1 月 14 日至 2021 年 1 月 20 日 24:00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包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6、对原招标公告中:
四、投标文件递交:①投标文件递交。②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截止时间为 2021年2月2日9时00分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包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采购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现修改为:
①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1 年 2 月 5 日 9 时 00 分。
②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投标人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签到并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逾期解密或者没有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活动导致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不见面开标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咸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下载中心—咸宁市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操作手册 。
7、对原招标公告中:
五、公告发布期限和发布媒介:1、本公告的公告期限为2021年1月11日起至2021年1月15日。
现修改为:1、本公告的公告期限为 2021 年 1 月 14 日起至 2021 年 1 月 20 日。
8、对原招标公告中:
六、其他补充事宜:特别提示:投标人在线签到时,应如实准确的填写授权委托人的联系电话,开标当天请务必保证电话保持畅通。
现修改为:特别提示:投标人在线签到时,应如实准确的填写授权委托人的联系电话,开标当天请务必保证电话保持畅通。3.“获取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递交”具体时间以“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招标公告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特此澄清。
更正日期:202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