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函
更正事宜及更正内容:
1.咸宁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区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10 |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
10 |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
2021年1月1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
2.第四章(三)评审标准内容丢失。
三、评审标准
(一)资格审查标准
序号 |
资格要求 |
评审因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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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资 格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提供上一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原件的扫描件(本年度新成立公司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月财务状况报告原件的扫描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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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提供书面声明或相关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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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
提供近一个月的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缴纳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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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信用记录 |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 tchina.gov .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 p.gov.cn)等渠道查询的主体信用记录,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记录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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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关联 |
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
(二)符合性审查标准
序号 |
评审内容 |
评审因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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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符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等其他证件一致 |
磋商响应性文件签署 |
投标文件的份数、签署和盖章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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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资格 |
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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磋商有效期 |
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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磋商报价 |
磋商报价唯一; 磋商报价按采购需求中的报价要求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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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或服务清单 |
符合磋商文件第三章货物品目及数量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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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时间、地点及质保期 |
符合磋商文件第三章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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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违规行为 |
无磋商文件规定的任一情形(磋商须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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磋商要求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未按要求到达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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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要求 |
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它实质性条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