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妇幼保健院儿童医院设备采购项目(二期)第一标段”澄清修改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经研究,对咸宁市妇幼保健院儿童医院设备采购项目(二期)第一标段,作如下修改:
1、原招标文件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报价一览表中“投标报价单位:%”修改为“投标报价单位:元”;
2、原招标公告第一章 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中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0 年 11 月 25 日 09 时 00 分”修改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0 年12月 9 日 09 时 00 分”
3、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中4.2.1“投标截止时间:2020-11-25 09:00”修改为“投标截止时间:2020-12-9 09:00”
4、其他内容不变。
湖北新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