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咸宁市消防综合应急救援培训基地项目(附属道路、水电等设施)(二次)重新招标说明
本项目于2022年12月8日在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发布招标公告,2022年12月30日9时00分在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中开标,并在当日完成评标工作。2023年1月3日在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
第一中标候选人湖北泉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谭军有在建问题,经咸宁市公共资源监督管理局调查取证,认定该情况属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第五十五条规定: “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现决定终止本次招标活动,重新开展该项目第三次招标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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