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溪服务区建设司机之家及升级改造项目施工招标SXGZ-1(SZZX-202207QT-022001001)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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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SZZX-202207QT-02200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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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双溪服务区建设司机之家及升级改造项目已列入湖北楚天高速咸宁有限公司工作计划,改造资金已落实,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湖北楚天高速咸宁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为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对本项目养护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双溪服务区内,双溪服务区位于蕲嘉高速公路(S78)K77+50处,属双侧分离式服务区,地处咸宁市咸安区双溪桥镇杨仁村。 建设规模:本项目建设及升级改造的建筑面积为2779.63m2。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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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为提升双溪服务区基本服务功能,打造一流司机之家,拟对双溪服务区南北区部分功能区及设备进行改造升级,不含加油站。双溪服务区建设司机之家及升级改造项目包含但不限于服务区综合服务楼改造装修、司机之家建设、公共卫生间建设及改造装修、消防设施、电气、给排水等工程的改造升级实施、完成、缺陷修复等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标段号为:SXGZ-1。 计划工期:10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2-08-26 合同估算价:2642.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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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缺陷责任期12个月(保修期见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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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且最多只允许中1个标段。 3.4其它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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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咸宁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手机CA(标证通)或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2年07月30日至2022年08月05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CA(标证通)或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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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08月23日 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CA(标证通)或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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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 |||||||||||||||||||||||||||||||||||||||||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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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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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7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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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 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注:1、投标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打印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等证件的彩色扫描件(各项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除外,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基础信息(体现股东及出资详细信息)的网页截图,如网页截图不能体现股东及出资详细信息的应提供由法定的社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注册地工商部门出具的股东出资情况证明复印件等。 2、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七、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的副本变更记录扫描件。 3、上述材料应附在投标文件格式七、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之后。 4、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七、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注:1、证明材料应附:2019年、2020年、2021年财务报表(包括财务报表说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或损益表)及其他财务资料)应由独立于投标人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相应年度审计报告的彩色扫描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已成立以来的财务情况满足上述指标视为满足财务最低要求。未提供财务状况表的视为不满足财务最低要求。(本部分资料附在“财务会计报表”中) 2、投标文件格式七、资格审查资料“近年财务状况表”所列数据必须与上述证明材料中的数据相一致。 3、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七、资格审查资料“近年财务状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注:1、投标人以施工联合体形式完成的施工业绩,视为不满足最低业绩要求。 2、业绩证明材料要求:①合同协议书和竣工备案材料的彩色扫描件,或②合同协议书和业主出具的竣工(完工)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如果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均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应由该业绩项目合同协议书的甲方(或项目建设单位业主)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否则评标时不予认可。 3、在对投标人进行施工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施工业绩仅按以其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施工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 4、近三年指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 5、工程分包业绩均不予认可。 6、BT、BOT、BOOT、BOT+EPC等项目投资人自行承担房建工程施工任务的,其房建工程施工业绩予以认可。 7、上述材料应附在投标文件格式七、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之后。 8、投标人在填报“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9、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七、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注:1、“近三年”是从指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的3年,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 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七、资格审查资料“信誉情况表”按格式要求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注:1、投标应提供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安全负责人的职称证、身份证及资格要求的相关证书的彩色扫描件。 2、投标人还需提供主要人员的劳动合同及2022年1月(含1月)后任意连续三个月在社保系统打印的本单位人员缴费明细。 3、投标应提供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的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协议书或业主出具的业绩证明的彩色扫描件)。业绩证明材料须反映相关人员姓名及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如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无法反映相关人员姓名及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须同时出具业主证明材料予以补充说明,否则评标时人员业绩不予认可。 4、业绩认定时间以完(交)工时间为准,近三年指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 5、投标人应提供主要人员的到岗承诺函。 备注:“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省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记录,并可在“下载情况查询”中查看,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招标文件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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