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项目需要,经该项目的建设方(永安街道办事处)和项目代建单位(咸宁市咸安区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研究决定现对已发布的招标计划作如下调整:
一、原立项批准文号“咸安发改审批字【2024】250”变更为“咸安发改审批字【2025】250号”。
除上述变更外,原招标计划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咸宁市咸安区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6年0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