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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人  | 
 咸宁市应急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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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 
 湖北省咸宁市森林草原消防队伍能力提升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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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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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招标)内容  | 
 项目总投资4859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维修改造营房建筑3218.47平方米,新建营房1000平方米;室外训练场地3500平方米,购置运兵车3辆、森林消防水车4辆、森林远程水罐消防车4辆,消防摩托12辆,维修天然取水点34处,购置蓄水水箱、移动水囊等蓄水设施。购置森林消防泵、灭火机、无人机等灭火机具装备。 1.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维修改造通城县、崇阳县森林消防专业队伍营房建筑面积共计3218.47平方米,其中通城县1385.97平方米,崇阳县1832.50平方米;新建通山县森林消防专业队伍营房,建筑面积共计1000平方米。 2.基本设备建设工程:购置运兵车3辆,森林消防水车4辆,森林远程水罐消防车4辆,通信指挥器材144套(部、个)等。 3.以水灭火设施设备建设工程:修缮天然取水点(20立方米)34个,修建蓄水水箱(30立方米)101个,配置森林消防水桶(10立方米带栓)90个、蓄水水箱(44立方米)48个、5吨消防蓄水桶300个、移动水囊(2吨)45个、柴油发电机6台、多功能多旋翼大型无人机10架等扑火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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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估算价(万元)  | 
 48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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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项批准文号  | 
 鄂发改审批服务【2025】1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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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预计发包时间  | 
 2025年12月  | 
注:招标项目实际内容以招标人最终发布的招标公告(或发出的投标邀请书)和招标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