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TCZX-202601QT-504001001
一、招标概况
<湖北省咸宁市通城县江汉平原南部湖泊湿地生态保护修复项目(二期)三标段>于 <2026年01月10日>在咸宁市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招标公告, <2026年02月05日>在 <通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通城开标1室>开标,并于 <2026年02月05日>完成评标工作。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 <通城县林业局>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二、评标结果
| 名次 | 第1名 | 第2名 | 第3名 | |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联合体】通城县锦晟兴工程有限公司、通城县点滴汇财工程有限公司> | <【联合体】京誉生态建设有限公司、湖北省航道工程有限公司> | <【联合体】秭归康原绿化有限责任公司、湖北润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 投标报价(元) | <24013092.1200> | <23462751.0200> | <23387860.6900> | |
| 质量(如有)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
| 工期(日历天、交货期、服务期) | <1095日历天> | <1095> | <1095> | |
| 项目负责人(如有) | 姓名 | <胡仁义> | <夏众文> | <周刚> |
| 证书名称 | <高级工程师职称证> | <林业中级工程师> | <工程师> | |
| 证书编号 | L0002022200014A | C17903140900012 | <宜人社职【2022】16号> | |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 <2026年02月06日>至 <2026年02月10日>(北京时间)
四、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咸宁市宏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