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SZZX-202511FJ-590001001
一、招标概况
<咸安区农产品集采集散三级物流体系建设项目监理服务>于 <2025年11月12日>在咸宁市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招标公告, <2025年12月03日>在 <咸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A410不见面开标室二>开标,并于 <2025年12月03日>完成评标工作。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 <咸宁市咸安区交通运输局>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二、评标结果
| 名次 | 排名不分先后 | 排名不分先后 | 排名不分先后 | |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湖北金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 <高达建设管理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中新凯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 投标下浮率(%) | <44.4000> | <44.5000> | <44.5000> | |
| 质量(如有)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
| 工期(日历天、交货期、服务期) | <1095> | <1095> | <1095> | |
| 项目负责人(如有) | 姓名 | <程道兴> | <李军芳> | <严志安> |
| 证书名称 | <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 | <房屋建筑工程专业 注册监理工程师> | <房屋建筑工程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 | |
| 证书编号 | <42008049> | <41001659> | <51006896> | |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 <2025年12月04日>至 <2025年12月09日>(北京时间)
四、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湖北省宏博策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