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澄清通知
各投标人:
经研究,对 咸宁市公安局城区道路交通优化提升工程(项目名称) SZZX-202511QT-603001001 (招标编号)咸宁市公安局城区道路交通优化提升工程(标段一改造工程) (标段/包名称)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变更,具体如下:
①“技术评审”分值调整,详见最新招标文件。
②“其他评审”评分因素调整,详见最新招标文件。
原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15日09时00分,延期至2025年12月22日09时00分。
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最新招标文件及附件,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湖北国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