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澄清通知
编号: 01
各投标人:
经研究,对 咸宁市档案馆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名称) SZZX-202105QT-012001001 (招标编号) 一标段:咸宁市档案馆专业系统及配套设施建设 (标段/包名称)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
1、为了投标文件充分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及项目建设和验收的严谨性,希望招标人在招标文件第50页详细列出“其他相关国际和行业标准”。
答复:其它相关标准是指和项目有关的国标和行业标准。按招标文件执行。
2、根据招标文件提供的图纸可以计算出机房面积不到40平方米,招标文件第51页“机房动环系统”需要配置智能温湿度传感器10个,平均4平方米配置1个智能温湿度传感器,如此高密度配置智能温湿度传感器,希望澄清这样设计的依据和标准。
答复:传感器是取平均值,包括机房、机房外的中控室和电子文件接收室。按招标文件执行。
3、招标文件第71页智能等离子臭氧消毒设备技术中明确了采用臭氧消毒技术进行消毒,大家都知道工作人员在浓度较高的臭氧环境下进行消毒作业是不安全的,同时对大气造成影响,因而对臭氧浓度的监测与控制是很重要的,而招标文件中环境安全智能控制系统没有设计臭氧浓度监测与控制的设备。请澄清环境安全智能控制系统中不设计臭氧浓度的监测与控制的依据和标准。
答复:智能等离子消毒设备是档案进馆之前的消毒室,档案消毒时人不会进入库房内,而且在档案消毒完成后,臭氧经多层分解转化为氧气。按招标文件执行。
4、招标书第64-65页有关库房环境安全智能系统技术要求和能源安全管理系统技术要求中都要求系统采用总线式CAN通信方式,请澄清上述两个系统都要求采用总线式CAN通信方式设计的依据和标准。
答复:总线通讯方式是一种通信技术手段,技术的应用是不分行业和领域的,更不存在在某个产品中设计依据和标准。按招标文件执行。
5、招标文件第65-68中智能卷宗存储系统技术要求中提供的机械部分技术要求、系统功能要求、电器部分技术要求,与电动密集架产品的技术要求基本一致,请澄清智能卷宗与电动密集架之间的关系及智能卷宗的设计标准与依据。
答复:智能卷宗是有软件进行管理,支持条码、电子标签等管理。按招标文件执行。
6、招标文件第58页智能卷宗有830立方米,按照市场价格预算为2300元/立方米,估计预算190万元,智能卷宗的预算占整个项目资金的三分之一强,在本项目是很重要的部分,也是档案馆最基础和关键性的设备。招标文件第58页智能卷宗要求系统配置二维码打印机(含15万卷打印纸适配)、数据采集器实现二维码身份证管理,很明显要求使用二维条码技术管理卷宗。但是招标书第63页中档案馆智慧化综合管理系统平台设计要求预留RFID智能档案管理系统,也就同时要求采用RFID技术管理卷宗。请澄清智能卷宗采用二维条码技术和RFID两种技术来管理的设计依据和标准。
答复:RFID电子标签是预留,为未来升级、发展的需要;要求支持多种模式,是业务管理的正常需求;按招标文件执行。
其他内容不变,本次澄清对招标文件无实质性修改,开标时间不变。
招标人: 咸宁市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局
2021 年 5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