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高新区智能制造产业园电梯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经研究,对咸宁高新区智能制造产业园电梯采购项目 (项目名称)SZZX-202101QT-003001001(招标编号)招标文件,作如下答疑:
1.招标文件采购需求清单没有井道、门洞及门垛的尺寸的描述,且没有电子版图纸,这些参数与报价有关,请问能否提供电子版建施图。
答:因该工程在施工期间,对于该项目电梯相关的门洞及门垛等,没有对应详细的图纸,各潜在投标人如有需要可自行现场踏勘,请各潜在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列明的井道尺寸、《电梯主要参数及轿厢、井道、机房的型式与尺寸》(GB/T7025.1-3)相关要求,再结合各潜在投标人自身情况按常规方案报价即可。
2. 招标文件没有对土建配合费说明,如果报价要含,请明确收费标准。
答:招标文件第19页报价要求已经指明投标报价须包含本项目货物及安装过程中和售后服务所产生的全部费用。所以报价中含土建配合费,具体标准各潜在投标人可以参照《湖北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电梯安装费常规标准的2%-3%执行。
3.因为电梯是根据项目定制的机电产品完成工期不会短,而且本项目预算不高,所以请问付款方式能否偏离?
答: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第1.12条已指明不允许偏离,否则视为重大负偏离,按无效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P19报价应包含本项目货物及安装过程中和售后服务所产生的全部费用,能否明确费用项目明细?
答:各潜在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及结合自身供货安装等情况自行报价,招标文件无明确费用名目要求,报价名目列清楚明细即可。
5.因为招标项目是按总台数招的标,中标费是按总台数支付的费用,但项目是作为二期交货,所以请问二期需要提供的数会不会减少?交货期大概在何时?
答:二期之所以分批次供货主要是结合工程实际进度及情况而定,故二期供货情况是否有变动暂时无法确定。如无变动,按实际中标情况执行;如有变动,根据实际中标情况,按最终与招标人签订的合同及变更签证执行。
本次澄清对招标文件无实质性修改,开标时间不变,特此澄清。
咸宁高新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湖北恒越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2021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