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鄂发[2020]23)和《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2021年重点任务清单》(鄂营商发[2021]2号)文件精神要求,本项目不再收取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已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与未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不作为响应性评审内容。
本更正公告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更正公告与招标文件表达不一致之处,请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招标文件的其它内容不变,给各位潜在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人:通城县公路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弘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1年0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