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高新区污水泵站提质增效工程(EPC+O)总承包项目澄清公告
(招标编号:SZZX-202409SZ-539001001)
各潜在投标人:
经研究,现对咸宁高新区污水泵站提质增效工程(EPC+O)总承包项目(项目名称)SZZX-202409SZ-539001001(招标编号)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
1.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项目人员配备1.设计人员配备合理,除项目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外,每增加一位高级及以上职称,得2分。2.施工人员配备合理,施工员、质量员、资料员、材料员、劳务员齐全得2分;每缺少1名扣1分。3.投标人拟派项目组成员具有主管部门或相关协会颁发的污废处理工证书得1分,本项目最高得2分。
(需提供身份证、相关证书及投标单位缴纳的近1年内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第2.3项分别为施工期和运营期人员配备,一人具备多个证书可重复计分)
现更正为:1.设计人员配备合理,除项目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外,每增加一位高级及以上职称,得2分;每增加1名中级职称得1分,此项最多得4分。2.施工人员配备合理,施工员、质量员、资料员、材料员、劳务员齐全得2分;每缺少1名扣1分。
(需提供身份证、相关证书及投标单位缴纳的近1年内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2.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商务评审综合实力:每具有一项市政相关专利得1.5分,最高得3分;
现更正为:售后服务方案及承诺—投标人提供售后服务方案及承诺全面科学合理针对性强得3分,较合理可行得2分,方案较差得1分,方案不合理或不可行或未提供的不得分。没有合理的违约经济处罚措施不得分。
本更正公告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更正公告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本次更正文件为准。
招标人:咸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联益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10日